一、醫藥工業潔凈廠房凈化工程(給排水)設計規范一般規定:
第1.1條 潔凈區域內的給水排水干道應敷設在技術夾層、技術夾道內或地下埋設。
第1.2條 潔凈室內應少敷設管道,引入潔凈室內的支管宜暗敷。
第1.3條 醫藥工業潔凈廠房內的管道外表面應采取防結露措施。
第1.4條 給排水支管穿過潔凈室頂棚、墻壁和樓板處應設套管,管道與套道之間必須有可靠的密封措施。
二、給水
第2.1條 醫藥工業潔凈廠房內的給水處理系統設計,應根據生產、生活和消防等各項用水對水質、水溫、水壓和水量的要求,分別設置直流、循環或重復利用的給水系統。
第2.2條 管材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要求:
1、生活水管應采用鍍鋅鋼管。
2、冷卻循環給水和回水管宜采用鍍鋅鋼管。
3、管道的配件應采用與管道相應的材料。
第2.3條 人員凈化用室的盥洗室內宜供應熱水。
第2.4條 醫藥工業潔凈廠房周圍宜設置灑水設施。
三、排水
第3.1條 醫藥工業潔凈廠房的排水系統設計,應根據生產排出的廢水性質、濃度、水量等特點確定排水系統。
第3.2條 潔凈室內的排水設備以及與重力回水管道相連的設備,必須在其排出口以下部位設水封裝置。
第3.3條 排水豎管不宜穿過潔凈室。如必須穿過時,豎管上不得設置檢查口。
第3.4條 空氣潔凈度100級潔凈室內不應設置地漏,10000級、100000級潔凈室內,也應少設地漏;如必須設置時,要求地漏材質不易腐蝕,內表面光潔,不易結垢,有密封蓋,開啟方便,能防止廢水廢氣倒灌,必要時還應根據生產工藝要求可消毒滅菌。
第3.5條 醫藥工業潔凈廠房內應采用不易積存污物,易于清掃的衛生器具、管材、管架及其附件。
四、工藝用水
第4.1條 飲用水 飲用水水質必須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第4.2條 純水(去離子水、蒸餾水) 去離子水水質標準參照中國藥典蒸餾水質量標準,且電阻率>0.5MΩ.cm。 去離子水必須用飲用水為水源,經離子交換后制備。離子交換柱的組合方式,以能符合純水質量標準為原則。 蒸餾水水質應符合中國藥典標準。蒸餾水可用飲用水經蒸餾而制備。純水在室溫下宜用不銹鋼或搪玻璃貯罐密閉貯存。純水的輸送宜采用連續循環的密閉系統,管道宜采用不銹鋼,應消除彎管和其它使水滯留的部位,并應能定期清洗滅菌。
第4.3條 注射用水 注射用水水質應符合中國藥典標準。注射用水宜貯存于低碳不銹鋼貯罐,在80℃以上保溫或65℃以上保持循環。使用前宜用孔徑為0.45μm的過濾器過濾。為防止污染,輸送注射用水的管道系統應符合下列要求:
1、管道材料宜采用低碳不銹鋼,盡可能采用焊接或法蘭連接、法蘭墊片材料宜采用聚四氟乙烯。
2、宜采用連續循環的密閉系統,管道內維持較高的溫度,并不宜與其它管道系統相連。
3、減少彎管和其它能引起長期滯留的支管或“盲管”。
4、設置輸水管道的清洗消毒滅菌設施。
五、消防設施
第5.1條 醫藥工業潔凈廠房應根據生產的火災危險性分類和建筑耐火等級等因素確定消防設施。
第5.2條 醫藥工業潔凈廠房室內消炎栓給水系統的消防用水量不應小于10I/S,每股水量不應小于5I/S。
第5.3條 醫藥工業潔凈廠房消火栓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消火栓的水槍充實水柱不應小于10m。
2、消火栓的栓口直徑應為65mm,配備的水帶長度不應超過25m,水槍噴嘴徑不應小于19mm。
第5.4條 潔凈室及其技術夾層和技術夾道內,按生產火災危險性宜同時設置滅火設施和消防給水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