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排風的直流系統
下述藥品生產工藝的房間均采取全排風的直流系統,并且排風還須經過過濾(中效或過濾器)、吸附、除塵等有效處理,達到排放標準才能排到大氣,以免污染環境。為了避免交叉污染,排風口還應設在空調凈化系統新風吸入口的上方,并且距離要超過5米。
①散發粉塵的藥品生產工藝且本身對粉塵不能有效處理的房間。
②使用有機溶媒而且會引起火災爆炸的房間。
③病原體和放射性物質產生的房間。
④產生大量有害物質、異味和揮發性氣體的生產工藝房間。
⑤生產特殊性藥品如高致敏性藥品(青霉素)或生物制品(如卡介苗或其他活性微生物制成的藥品)的房間。
⑥生產某些激素類、細胞毒性類、高活性化學類藥品的房間。
2、全排風生產工藝的房間應維持正壓,但與周圍相鄰的房間還要維持相對負壓。其生產區還應采取防止氣流擴散到其他相鄰區域的措施;排放粉塵的生產工藝還應有除塵措施;有爆炸危險的除塵系統還應設泄爆和防靜電的防爆除塵裝置,而且排風機房間還應獨立設置或設在室外。
3、排風系統的劃分
①排風系統不宜過大,排風點不宜過多,一個排風系統不應跨兩個空調凈化系統。
②排熱的系統和排放有害氣體的系統分開設置。
③混合后產生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排風系統應分開設置。
④使用規律不同的排風系統應分開設置。
⑤混合后產生火災、爆炸、凝水、結晶的系統應分開設置。
⑥排放易燃易爆氣體、有毒有害氣體的應單獨設置排風系統。
4、排風系統應設置防倒灌的措施;排放易燃易爆氣體的排風系統應設防爆措施;排有凝結水的排風系統的管道要有坡度,低點設排水措施;排放青霉素等工藝有害氣體的排風還需經過HEPA過濾后達標排放;排放粉塵的排風系統要有除塵措施,還應有防爆炸、防靜電的安全措施。
5、產生大量有害氣體和爆炸性氣體的房間應設置事故排風系統,事故排風系統的開關應設在方便操作的位置。
6、藥品生產用潔凈室應按規范設置消防排煙系統。
7、中藥材和中藥飲片的取樣、篩選、粉碎、混合等工藝易產生粉塵,應設置有效處理和防擴散避免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應設有集中除塵的排風系統和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