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管道加濕器,位于終端過濾器的上游,那么其在上游至少應該距離終端過濾器15ft.(4.57m)。附有管道加濕器的風管,應具有消除帶水的措施。應將可調節的高限濕度調節器,安裝在加濕器的下游,以減少管道內凝結的風險。所有的泄水管,應位于加濕器的下游足夠遠,以保證水分*被吸收。應使用蒸汽加濕器。不應使用蓄水型噴水加濕器,或盤式霧化加濕器。
2、加濕器安裝在第二級過濾器前面。
3、加濕器應便于檢查與觀察,而且應具有達到該加濕技術所規定的加濕段長度。
4、加濕器要設計成在加濕后送風,空氣中不存在水滴。加濕段后面的空氣相對濕度,不超過90%。
5、必須保證在加濕過程中,加濕器下游送風系統中,不會出現凝結水,而且即使系統出現停止運行、意外故障、或送風氣流明顯減少時,也不會產生凝結水。
6、在蒸汽加濕時,蒸汽應不含任何有害于健康的物質。
7、在使用循環水噴淋加濕時,送風空氣的質量,不受噴淋水化學物質的損害。考慮到微生物學問題,加濕使用的水,至少達到可飲用水的質量。水應經過處理,以防止細菌滋生,例如采用紫外線消毒的方法。如果水經過化學處理,則要保證送風空氣確實無毒。在選擇加濕器類型時,應有衛生學家參加。
8、加濕裝置,應與其使用目的相符合,能抗腐蝕、可清潔及可消毒。
9、用于醫院部分的淋水器,或與其類似的水循環噴霧式加濕器,由于水中微生物的繁殖甚快,不能在系統中采用。
10、在潔凈度Ⅰ級、Ⅱ級、Ⅲ級的系統中,不希望采用噴霧式或盤式離心加濕器。
11、希望采用蒸汽式加濕器。當蒸汽中含有有害的鍋爐水處理劑(阻聚劑)時,希望采用蒸汽—蒸汽熱交換器,以提高蒸汽質量。
12、對噴蒸汽霧式,要事先將配管內的滴水充分排出,希望采用干蒸汽加濕的結構。
13、蒸汽、噴霧式加濕的場合,由于其后的凝水物污染送風空氣,所以在潔凈度Ⅰ級、Ⅱ級及Ⅲ級的系統中,希望在加濕器的下游側,設置末端過濾器。
14、水封深度取空調機機體內的靜壓的兩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