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源中的測點開孔位置應按設計或制造廠規定進行,如無規定時,可根據工藝流程系統圖中測點和設備、管道、閥門等相對位置,按下列規定選擇。
(1)測孔應選擇在管道的直線段上,應避開閥門、彎頭、三通、大小頭、人孔及以介質流速會有影響或會造成泄漏的地方。
(2)不宜在焊縫及其邊緣上開孔及焊接。
(3)取源部件之間的距離應大于管道外徑,但不小于200mm,壓力和溫度測孔在同一地點時,壓力測孔應開鑿在溫度測孔的前面(按介質流動方向而言)。
(4)在同一處的壓力或溫度測孔中,用于自動控制系統的測孔應選擇在前面。
(5)測量與自動控制用測點,一般不合用一個測孔。
(6)取源部件及敏感元件應安裝在便于維修的地方。
2、測量元件應安裝在能代表被測介質溫度上,避免裝在閥門、彎頭及管道和設備的死角附近。
(1)取壓件安裝用以測量容器或管道的靜壓,其端頭應與內避齊平,不得伸入內壁,且均無毛刺,否則會使介質產生阻力,形成渦流,并受沖壓影響而產生測量誤差。
(2)為了保證流量測量得準確,安裝前需對流量計及上下游側管道進行檢驗和驗算,嚴格按規范要求進行安裝、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