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標對ICU設計的基本要求
國標《綜合醫院建筑設計規范》GB 50134-2014(以下簡稱《規范》)已經對ICU給出了基本的設計要求,側重于控制感染的建筑設施,特別是空氣途徑感染措施。空氣凈化技術是其中一項十分安全、有效、可靠、相對價廉的技術措施。空氣凈化無非是過濾技術、氣流技術與壓力控制技術。但一提及潔凈技術人們往往會與“造價高、運行費用大"概念等同起來,其實低級別的潔凈技術十分經濟實用。為了避免引起一些不必要的爭論,可以推薦無級別受控環境的概念,只講控制措施,不提及潔凈度級別。
《規范》規定ICU可以采用普通空調系統,宜連續運行,應符合換氣6次,其中新風換氣2次,在“集中空調系統和風機盤管機組的回風口必須設初阻力小于50Pa、微生物一次通過率不大于10%和顆粒物一次計重通過率不大于5%的過濾設備"的規定。與“普通空調"相差不多。在疫情中大家深刻領會到回風過濾器的重要性,連美國ASHRAE也推薦在公共建筑通風空調的回風過濾不應低于MERV13。如ICU要采用潔凈用房的,宜用Ⅳ級標準設計。Ⅳ級潔凈用房規定的送風量要求8次換氣,送風也不要求高效過濾,只需高中效過濾。《規范》對室內氣流分布提出了要求:“重癥護理單元病房宜采用上送下回的氣流組織,送風氣流不宜直接吹向頭部。每張病床均不應處于其他病床的下風側。排風(或回風)口應設在床頭附近"。并要求“重癥護理單元采用獨立的凈化空調系統,24小時連續運行"。這些措施花錢不多,但實踐證明十分有效,可以更為有效控制感染風險。
《規范》頒布這些年來ICU基本的設計原則已被認可,設計思路是統一的。但是在疫情中應急頒布了許多與ICU相關的導則、標準,不僅各自間一些條文互相矛盾,而且與原來的國標體系不太一致,使得設計、施工與驗收人員不知所措。在我國ICU實施過程中出現了一些問題,亟待解決。
二、我國ICU實施過程中的痛點
重癥監護單元建立的初衷,就是把危重病患集中起來,這些病患可以來自于院外直接收治入院急診室的,也可來源于原住院的不同科室。ICU集中了全院各科最危重的病患,在同一空間內進行監護與治療,以充分發揮受過良好訓練醫護人員的作用,運用先進技術對這些危重病患進行不間斷監控和強化治療。與這種新型病房組織形式的良好本意不同,ICU在實際運行中會出現一些如下一些痛點。
1、ICU的感染率與交叉感染率很高
重癥患者常常是病原體的長期攜帶者且極易沾染新的病原體,這些不同病種、不同部位與不同感染程度的感染源的共存加大了病患與病患間、病患與醫護人員之間的交叉感染風險;ICU的收治對象因疾病或手術導致體質虛弱,抵抗力水平很低,且隨時存在生命危險,屬于極度易感人群,而且感染后往往將造成嚴重的后果。另外,護理人員作為患者24小時的守護者和治療操作的直接實施者,長時、頻繁地接觸患者,ICU所需設備包括監測儀器和治療、急救設備增加了接觸感染的感染源,尤其與病患直接接觸的監護(如侵入性有創監測技術)、診療設備可能散發污染(如插管噴發氣溶膠、呼吸機的排氣等),護理人員因為護理操作不當,或護患比例不夠需管理多名危重病患很容易引起感染。ICU的空調系統常將患者與醫護人員合在一個系統,這些因素混摻在一起,極易造成交叉感染。ICU醫生和護理人員的感染可能將病原體蔓延至其他科室,形成全院感染。且ICU病患治愈后,又返回原科室或分散到其它科室,使得在ICU內的病菌,甚至耐藥菌株被攜帶到醫院各處,有可能引起全院的流行,更加重控制難度。
2、ICU室內空氣質量差
良好的室內空氣質量(IAQ)是預防醫院獲得性感染的重要非藥物策略。重癥患者大多是重病、久病以及老年患者,其發菌、呼氣以及身體散泄氣味發生。加上ICU室內物表消毒量與頻次要比其他病房多,消毒氣味大。如室內氣流組織設計不好,不良氣味造成室內空氣質量下降,醫護與患者感覺不佳,即使新風指標達到要求也感到氣悶、異味過大。相比于國外ICU集中凈化空調系統,我國不少ICU采用風機盤管+獨立新風系統,新風量不能變化。又偏愛采用上送上回氣流,無法將患者發生的菌塵氣溶膠就地抑制、盡快沉降、縮短在空間的滯留時間,難以有效稀釋、抑制或排出。運行時間一長,室內菌塵與氣味長期積累,使室內空氣質量更加惡化。
3、ICU空調系統會出現二次污染
大多院方與設計人員對ICU的空調系統不重視,視作普通病房的舒適性空調系統。沒有采用符合《醫院潔凈手術部建筑技術規范》GB50333-2013與《潔凈手術室用空氣調節機組》GB/T 19569-2004要求的醫用空調機組。在室內沒有設置達到《綜合醫院建筑設計規范》GB 51039-2014要求的回風過濾器。我國ICU又偏愛采用風機盤管機組,難以配置像全空氣空調機組高性能的部件,無法變新風量,問題可能會更大。因此室內患者的發菌、發塵與氣味很容易進入空調系統,積塵積水,引發滋菌,造成二次污染。
4、缺乏ICU環境控制的合適的空調設備
針對國內ICU現狀,醫護人員很重視ICU的新風,常常要求ICU直接開窗通風,但是開窗進風的狀態、風量與方向取決于室外天氣狀況,無法控制。甚至有時會產生負面效應。因此開窗通風是有限的、被動的、無組織流動。只有通風空調才能滿足室內環境控制要求。在合適的氣象條件下加大新風量供給,又能保持ICU對外壓差保持不變的空調系統對ICU室內環境控制十分有利。盡管過去有變新風量的雙風機空調機組,但是實際上難以做到這點。
《綜合醫院建筑設計規范》GB 51039-2014規定:“集中空調系統和風機盤管機組的回風口必須設初阻力小于50Pa、微生物一次通過率不大于10%和顆粒物一次計重通過率不大于5%的過濾設備"。回風過濾器既要滿足規定的效率又要達到如此低的阻力,在國內常常采用PP駐極熔噴濾材,這樣的空氣過濾器會因濕度大等因素使濾材帶靜電消減其過濾效率會下降得很快,造成室內環境失控。迫切需要效率恒定的低阻高中效空氣過濾器。
目前市場上即使有初阻力小于50Pa、微生物一次通過率不大于10%和顆粒物一次計重通過率不大于5%的過濾設備,但要配置這樣空氣過濾器的風機盤管機組的機外余壓要滿足過濾器2倍初阻力與相應管路阻力,則機外余壓應不小于150Pa。國內還沒有機外余壓那么大的風機盤管機組。因此,恒壓差變新風量的空調機組、機外余壓不小于150Pa的風機盤管機組以及恒效低阻回風過濾器是目前ICU環境控制的緊迫需求的裝備。可喜的是近年來我國已陸續研發與生產出這些成熟的產品,為創建適宜的ICU醫療環境提供了物質基礎。
三、ICU環境控制對策
如上所述ICU集中了全院各科最危重的病患反而增加了交叉感染的隱患,而且感染的復雜性與難以控制的特點,成為ICU環境控制的痛點。針對現代化ICU對醫療環境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須要有新的控制理念以及綜合性的控制措施,而不是偏面強調某一方。
1、首先ICU區域醫療用房推薦Ⅳ級,優先采用凈化集中空調系統,普通工作區和污物處理區用房可采用普通集中空調系統。ICU內患者區域與醫護人員區域宜分為兩個獨立空調系統。為滿足Ⅳ級潔凈用房要求。設計風量不小于8次,其中新風量不小于2-4次。ICU對走廊或走廊對外界宜維持不小于5Pa的正壓,醫護人員區域正壓略高于患者區域,使得氣流向外擴散流動。
2、ICU的凈化空調系統和普通集中空調系統的新風系統、回風口和排風口應設置阻隔式過濾器。當ICU只能采用風機盤管機組時,Ⅳ級用房采用的風機盤管機組的送、回風口設置高中效過濾器。如果難以匹配到低噪聲高余壓的風機盤管機組,可以串聯一個上送下回的凈化機組。至于Ⅴ級用房采用的風機盤管機組的回風口則需設置高中效過濾器。需采用相應機外余壓的風機盤管機組。
3、ICU 病房凈化空調系統的氣流組織:
(1)推薦采用集中凈化空調系統,送回風口采用上送下回布置,送風口宜設在每床后方距床尾不小于 0.5m 的頂棚上,回風口應位于每床床頭一側下方,可形成較為理想的氣流組織。上送下回的氣流能盡快排走患者呼出物及呼吸機的廢氣,送風氣流不直接吹向患者的頭部,但可籠罩進入對患者治療或護理的醫護人員,使醫護人員處于患者的上風側。
(2)當只能采用風機盤管機組時,宜通過墻內風管上送下回;特別是不得不采用風機盤管機組上送上回時,送風口應在床頭側頂棚上,回風口應在床尾側頂棚上,頂棚送風口與回風口相距不宜小于2m。
(3)開放式多床 ICU 病房應在頂棚上設排風口且數量不少于 2 個,風口內應安裝中效過濾器。宜采用上送下回的氣流組織,送風氣流不宜直接吹向頭部。每張病床均不應處于其他病床的下風側。排風(或回風)口應設在床頭附近。要求保持定向流動,定向流動不應受到局部設備氣流的干擾。多床病房氣流組織不應使某個病床處于另一個病床的下風向。
4、重視新風對ICU室內空氣質量與降低感染風險的作用。推薦采用恒壓差變新風量空調機組,可以根據室外狀態同時變化新風量與排風量,不僅能利用室外新風的自然能量,而且能提高室內空氣質量,直至室外氣候合適時全新風運行,而始終保持壓差不變。為了排除室內氣味與菌塵積累,該機組可以全年設定每天計算出清晨溫度Z低時(如凌晨4時)自動轉換為全新風全排風,運行0.5-1小時。對室內進行一次換氣,排除污染空氣,消除了交叉感染風險。這是一種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