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精神,以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以建設國家低碳城市試點和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試點為,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優化能源消費結構,構建低碳產業體系,加強碳排放和大氣污染物排放協同控制,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為加快建設綠色發展美麗合肥作出積極貢獻。
(二)主要目標。到2020年,全市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9%,碳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氫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亞氮、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控排力度進一步加大。碳匯能力顯著增強。推進我市國家低碳城市試點碳排放盡快達到峰值。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進一步優化,低碳產業不斷壯大,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比重逐年提升。按照國家和省部署啟動運行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應對氣候變化統計核算和評價考核制度基本形成,低碳試點示范不斷深化,公眾低碳意識明顯提升。
二、重點任務
(一)優化能源消費結構。
1.加強能源指標控制。實施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基本形成以低碳能源滿足新增能源需求的能源發展格局。到2020年,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省控目標范圍內,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費比2015年下降17%,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8%以上。
2.大力推進能源節約。嚴格實施節能審查,強化節能監督檢查。推動工業、建筑、交通、公共機構等重點領域節能降耗,推動重點用能單位建設能源管理體系并開展效果評價,健源消費臺賬。實施全民節能行動計劃,組織開展重點節能工程,促進先進節能技術、裝備和產品的推廣應用。健全節能標準體系,加強能源計量監管和服務,實施能效行動。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動節能服務產業健康發展。
3.加快發展非化石能源。加快光伏發電建設,大力推廣廠房、公共建筑等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加大生物質能利用,鼓勵發展固體成型燃料、生物天然氣、纖維素燃料乙醇等生物質燃料,合理規劃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建設。構建智慧能源系統,推行節能低碳電力調度,提升非化石能源電力消納能力。按照國家和省部署適時探索開展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及自愿認購交易。到2020年,全市光伏發電裝機規模達到200萬千瓦以上,秸稈電廠裝機規模達到9萬千瓦左右,垃圾焚燒發電裝機規模達到10萬千瓦左右。
4.優化利用化石能源。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到2020年,全市控制在1600萬噸左右,占能源消費比重降低到45%左右。推進煤炭清潔利用,加強城市和園區集中供熱,淘汰落后燃煤鍋爐,實施燃煤鍋爐和窯爐改造提升工程,嚴控散煤銷售、使用。開展用煤項目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工作。實施電能替代,提高電能在終端能源消費中的比重,提升電氣化水平。加快天然氣干線管道建設,增強天然氣儲備調峰能力。提升原油成品油儲運能力。建設一批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穩步推進天然氣熱電聯產和社會車輛“油改氣”。到2020年,天然氣占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18%。
(二)打造低碳產業體系。
1.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深入實施《合肥市“十三五”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培育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推動電子信息、智能裝備、新材料等一批戰略性新興產業加速發展成為主導產業,帶動產業轉型升級。壯大節能環保產業、清潔生產產業和清潔能源產業,推動傳統產業向創新驅動、綠色低碳、智能制造和服務化轉型。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推動生產服務業向專業化和價值鏈延伸,推進生活服務業向精細和高品質轉變。到2020年,戰略性新興產業總產值力爭達到5000億元;服務業增加值超過4600億元(力爭達到5000億元)。
2.控制工業領域排放。積極推廣低碳新工藝、新技術,加強企業能源和碳排放管理體系建設。推進工業企業能源管控中心建設,推廣工業智能化用能監測和診斷技術。進一步提升鋼鐵、建材、化工等重點行業能源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提升工業生產效率,降低工業能耗。推動重點行業企業開展碳排放對標活動。探索全生命周期控制工業領域排放,不斷優化工業產品結構,推進產品生態設計,推廣復合材料和高強度材料,減少生產過程中初級原材料投入和能源消耗,積極開發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產品。
3.大力發展低碳農業。實施化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擴大測土配方施肥規模,減少農田氧化亞氮排放。控制農田甲烷排放,選育高產低排放良種,改善水分和肥料管理。實施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行動,土地整治、農業綜合開發推進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再利用。加快建設生態高標準農田,實施種養復合循環利用生產方式。采取秸稈還田、增施有機肥等土壤改良方式,提升土壤肥力。因地制宜建設畜禽養殖場規模化大型沼氣工程。控制畜禽溫室氣體排放,推進標準化規模養殖,推進畜禽廢棄物綜合利用。
4.增加生態系統碳匯。創新推進“林長制”,嚴守林業生態紅線。深入推進“五森工程”,全面實施林業增綠增效行動,開展造林綠化攻堅,大力實施森林經營,加快推進國家儲備林基地建設,確保森林資源穩步增長、森林質量穩步提升,著力增加森林碳匯。落實《合肥市濕地保護與發展規劃》《合肥市濕地公園發展規劃(2013-2030)》,加大巢湖沿岸濕地保護和修復力度,加快推進環巢湖濕地公園群建設。到2020年,全市(含縣(市)區)森林覆蓋率達到28%以上,森林蓄積量達到800萬立方米。爭取國家濕地生態效益補償和退耕還濕項目,新建一批濕地公園,穩定并增強濕地固碳能力。
(三)推動城鎮化低碳發展。
1.加強城鄉低碳化規劃建設。在城鄉規劃中落實低碳理念和要求,優化城市功能和空間布局,開展城市碳排放精細化管理,研究編制城市低碳發展規劃。
2.實施綠色建筑行動。強化新建建筑節能,完善公共建筑能耗監管體系,推進太陽能、淺層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規模化應用。推行綠色施工方式,推廣綠色建材,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到2020年,新建建筑按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建造比例達到60%以上。強化賓館、辦公樓、商場等商業和公共建筑低碳化運營管理。在農村地區推動建筑節能,引導生活用能方式向清潔低碳轉變,建設綠色低碳村鎮。
3.加快低碳交通體系建設。加快推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發揮不同運輸方式的比較優勢和組合效率,推廣甩掛運輸等先進組織模式。大力發展公共交通,打造完善、無縫銜接、方便舒適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務體系,提升公共綠色出行比重。促進交通用能清潔化,大力推廣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液化天然氣動力船舶等,并支持相關配套設施建設。逐步提高車輛燃油經濟性標準,加快油品質量升級。發展智能共享交通,建立公眾出行信息服務系統,降低空載率和不合理客貨運周轉量。
4.推進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低碳化處置。創新城鄉社區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和再生資源回收理念,合理布局便捷回收設施,科學配置社區垃圾收集和再生資源回收系統,在有條件的社區設立智能型自動回收機,鼓勵資源回收利用企業在社區建立分支機構。建立餐廚廢棄物產生登記、定點回收、集中處理、資源化產品評估制度。完善建筑垃圾回收網絡,探索建立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的技術模式和商業模式。推動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餐廚廢棄物、糞便、園林廢棄物等協同處理,探索技術路徑,建立試點示范。到2020年,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94%以上,再生資源主要品種回收率達80%,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40%。
5.倡導低碳生活方式。宣傳低碳生活理念,樹立綠色低碳的價值觀和消費觀。鼓勵使用節能低碳節水產品,反對過度包裝。提倡低碳餐飲,推行“光盤行動”。倡導綠色低碳出行,推進完善共享出行服務系統和自助租賃站點建設,鼓勵購買小排量汽車、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鼓勵盡量合乘車,減少空座率。在距離合適情況下,采取步行、騎自行車等出行方式。
(四)加快區域低碳發展。
1.實施分類指導的碳排放強度控制。綜合考慮全市各區域經濟發展水平、資源稟賦、戰略定位、生態環保等因素,分類確定碳排放控制目標。
2.推動低碳發展試點示范。以碳排放峰值和碳排放總量控制為重點,推進國家低碳城市試點建設。探索產城融合低碳發展模式,積極爭取國家和省低碳城(鎮)、社區試點。深化國家低碳工業園區、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試點。推進國家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試點。組織開展低碳社區、低碳商業、低碳旅游、低碳企業、低碳產品試點。以近零碳排放區示范工程、重大項目碳評價制度、碳數據管理等為重點,引導試點單位創新體制機制。加強試點實施情況考核驗收。做好各類試點經驗總結和推廣,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低碳發展模式。
(五)積極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
1.建立健全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制度。構建市級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報告與核查工作體系。完善重點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報送系統,加快建立溫室氣體排放數據信息管理系統,提升對報告數據的管理能力和分析水平。進一步做好排放因子測算和數據質量控制,提高報告結果的準確性。引導企業建立規范、科學的溫室氣體排放數據管理制度。
2.加強碳排放權交易制度建設。加強對碳排放權交易工作的組織領導,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協同推進落實各項具體任務。建立完善的碳排放權交易核查體系,規范第三方核查工作。按照國家和省要求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實際的碳排放配額管理和分配制度、交易制度、履約制度和清繳制度。建立完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監管體系,建立信用記錄制度,促進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公正、有效、平穩運行。
3.強化碳排放權交易能力建設。圍繞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重點環節,深入開展能力建設,針對不同對象,制定系統的培訓計劃,組織開展分層次培訓,重點培育企業核算報告人員、第三方核查人員等專業技術人才隊伍,為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運行提供人員保障。整合多方資源培養壯大市內碳交易專業技術支撐隊伍,構建專業咨詢服務平臺。持續開展碳排放權交易重大問題跟蹤研究。
(六)加強低碳科技創新。
1.加強氣候變化基礎研究。加強應對氣候變化政策研究和技術研發。深化氣候變化的事實、過程、機理研究,加強氣候變化影響與風險、減緩與適應的基礎研究。加強大數據、云計算等互聯網技術與低碳發展融合研究。加強生產消費全過程碳排放計量、核算體系及控排政策研究。開展低碳發展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耦合效應研究。
2.加大低碳技術研發推廣力度。建立低碳技術孵化器,鼓勵利用現有*投資基金,引導創業投資基金、天使投資基金等,加快推動能源、工業、建筑、交通、農業、林業等重點領域低碳技術進步。加快建立政產學研用有效結合機制,引導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低碳技術創新聯盟,形成技術研發、示范應用和產業化聯動機制,加快科技成果吸收和產業轉化。增強大學科技園、企業孵化器、產業化基地、區對低碳技術產業化的支持力度。加快建立節能減碳技術服務體系,推動建設一批節能低碳公共技術研發服務平臺。
(七)強化基礎能力支撐。
1.加強溫室氣體核算體系能力建設。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統計工作,完善應對氣候變化統計指標體系和溫室氣體排放統計制度,強化能源、工業、農業、林業、廢棄物處理等相關統計,加強統計基礎工作和能力建設。按照國家和省要求定期編制溫室氣體排放清單,實行重點企(事)業單位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報告制度。完善溫室氣體排放計量和監測體系,推動重點排放單位健源消費和溫室氣體排放臺賬記錄。逐步建立完善市級能源碳排放年度核算方法和報告制度,提高數據質量。加強碳源/匯監測能力建設,在市內典型地區和生態功能區(農田生態區、湖泊生態區等)建設二氧化碳和甲烷監測系統。
2.完善低碳發展政策體系。探索運用*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及綠色債券等手段,支持應對氣候變化和低碳發展工作。落實國家和省完善氣候投融資機制有關要求。發揮*引導作用,全面落實國家和省關于節能、環保、低碳等要求的*采購政策,開展低碳社區、低碳機關、低碳校園、低碳醫院、低碳家庭等創建活動。落實國家有關有利于低碳發展的稅收政策。加快推進能源價格形成機制改革,按照國家要求規范并逐步取消不利于節能減碳的化石能源補貼。完善低碳發展協作聯動機制。
3.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加快培養技術研發、產業管理、合作、政策研究等各類專業人才,積極培育本土的第三方服務機構和市場中介組織,鼓勵發展低碳產業聯盟和社會團體,加強氣候變化研究后備隊伍建設。強化應對氣候變化教育教學內容,開展“低碳進課堂”活動。加強對各級領導干部、企業管理者等培訓,增強政策制定者和企業家的低碳發展決策能力。
(八)積極推動國內合作。
加強氣候變化領域對話交流,積極開展與國外地方*、駐華使領館、組織的務實合作。積極利用相關機構優惠資金、先進技術、知識儲備支持市內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結合實施“一帶一路”倡議、產能和裝備制造合作,促進低碳項目合作,推進境內外投資項目低碳化。積極推進清潔能源、防災減災、生態保護、氣候適應型農業、低碳智慧型城市建設等領域合作。廣泛開展跨區域交流合作,積極借鑒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先發地區工作經驗。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發改部門統籌協調和監督落實職能,推動工業、農業、環保、科技、城建、教育、宣傳、氣象等部門形成合力,根據職責分工,切實抓好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將大幅度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強度納入本區域、本部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建立完善工作機制,逐步健全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監督管理體制。搶抓綠色低碳發展機遇,將低碳發展作為新常態下經濟提質增效的重要動力,搶占低碳技術、低碳產業制高點,著力推動產業結構轉型升級。
(二)嚴格監督考核。將“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納入全市綠色發展指標體系和生態文明建設考核目標體系,實施嚴格年度考評。各有關部門要強化約束性指標管理,推進目標任務分解,加快建立年度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任務完成情況跟蹤評估機制和碳排放控制目標預測預警機制,推動責任落實。
(三)加大資金投入。各有關部門要圍繞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任務,統籌各種資金來源,切實加大資金投入。鼓勵采用*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低碳產業發展和基礎設施建設、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領域。積極爭取國家和省專項資金、綠色氣候基金、環境基金、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等國內外資金支持。
(四)強化宣傳引導。加強低碳發展和應對氣候變化宣傳和科普教育,利用好全國低碳日、世界環境日等重要節點和新媒體平臺,廣泛開展宣傳引導活動,提升全民低碳意識。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專題培訓,提升從業人員專業水平和新聞報道水平。建立應對氣候變化公眾參與機制,在政策制定、重大項目工程決策等領域,鼓勵社會公眾積極參與,營造應對氣候變化、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