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精神,牢固樹立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積極踐行“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新時期治水方針,認真落實長江流域“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要求,緊緊圍繞“一個高水平建成、六個顯著”奮斗目標,立足“創新名城、美麗古都”城市定位,以全面推行河(湖)長制為契機,通過對山水田林湖草系統治理,實施水安全保障、水資源保護、水環境整治、水生態修復,全面落實水資源承載能力剛性約束,努力打造美麗南京“清潔靈動之水、優美生態之水、文化韻律之水”,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高質量建設“強富美高”新南京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則
——生態優先、注重保護。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正確處理河湖管理保護與開發利用關系,注重河湖生態修復與休養生息,維護良好生態,提升河湖功能,發揮綜合效益。
——*主導、全民參與。充分依托河(湖)長制組織體系,將生態河湖行動納入河(湖)長工作重要內容,明確部門職責,落實各區*主體責任,細化目標考核,引導全民參與,形成工作合力。
——因河施策、綜合治理。針對不同流域、區域河湖特點,統籌城鎮與鄉村、陸域與水域,統籌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推進河湖生態系統的治理。
——改革創新、完善管養。完善河湖分級管理、管養分離、管理制度,創新流域綜合管理、資源權屬管理、投融資多元化機制,提升河湖管理保護水平。
(三)主要目標。通過全面推進生態河湖行動,到2020年全面清理、嚴格管控河湖亂占亂建、亂墾亂種、亂排亂倒,不斷恢復水域面積,城市水域面積率只升不降,將河湖保護與自然保護區、濕地保護區(公園)、水利風景區等建設相結合,自然濕地保護率達到50%以上;全市萬元GDP用水量、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分別達到28立方米和9.6立方米以下,灌溉水利用系數達到0.65以上;重點河湖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82%以上,省考斷面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63.6%以上,全市1082個主要水體消除劣V類;城市防洪及排水基本達到國家規定標準,長江干流防洪達到“長流規”標準,滁河、水陽江、秦淮河流域防洪達到20—50年一遇標準,其他區域防洪達到20年一遇標準,農村治澇達到5—10年一遇標準;主要河湖生態評價優良率達到70%以上。經過十余年的努力,到2030年左右,全市重點水功能區水質全面達標,Ⅴ類水體全面消除,河湖生態全面修復,防洪除澇全面達標,供水安全全面保障,管護全面覆蓋,實現水生態系統的良性循環,努力打造“水清岸綠、生物多樣、景美文昌”的愿景,努力建成美麗中國的南京樣板。
二、重點任務
(一)加強水安全保障
1.完善水安全保障體系。持續推進城鄉防洪體系建設,加強流域治理。繼續實施長江干堤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開展長江崩岸段和八卦洲汊道治理工程建設,進一步穩固長江河勢;實施秦淮東河和秦淮河干流整治工程,推進滁河、水陽江治理近期完善工程。強力推進區域治理,加快構建格局合理、功能完備、標準科學的區域骨干河網,加快實施骨干河道堤防加固工程,提升區域防洪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進城區河道、管網、閘站等建設,積極實施城市易淹易澇片區綜合治理,著力構建“外圍防洪系統、河湖蓄泄系統、排水管渠系統、源頭減排系統、超標應急系統”為支撐的城市防洪治澇工程體系。
2.加強河湖生態空間管控。嚴格水域岸線等水生態空間動態管控,依法劃定河湖管理和保護范圍,整合河道管理資源,加強長江、秦淮河、滁河、水陽江及固城湖、石臼湖等重點河湖水域岸線資源管理,實行水域占用補償、等效替代,保持河湖空間與功能完好,確保各類水域面積不減少。強化河道藍線的管理與落實,完成河湖管理范圍確權劃界,規范港區、碼頭、堆場的各類建設活動和行為,確保長江岸線得到有效保護與集約利用。到2020年,基本完成長江南京段岸線的清理整頓。
3.健全水源地保護機制。完成夾江等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達標建設和隱患問題整治,健全水源地長效管理機制,確保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100%。推進綠水灣等應急備用水源地建設,完善供水應急預案,優化水源地布局;推動城南水廠等深度處理工藝改造,實現自來水廠深度處理“全覆蓋”,構建“水源達標、備用水源、深度處理、嚴密檢測、預警應急”的供水安全保障體系,確保飲用水安全。按照城鄉供水一體化要求,推進城鄉區域供水和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同步實施,提高農村居民飲水質量,到2020年,全市域供水行政村覆蓋率達到100%,供水入戶率達到100%,實現城鄉居民供水“同源、同網、同質”。
4.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充分利用現有排水設施,結合城市綠地公園、道路改造、防洪除澇等工程建設,通過采用小區屋頂綠化、道路透水鋪裝、下凹式綠地和集蓄設施利用等方式,綜合采取“滲、滯、蓄、凈、用、排”措施,zui大限度地將雨水就地截留、利用或補給地下水,降低城市雨水綜合徑流系數。用地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物,要同步配建雨水收集利用系統;新建、改建小區的硬化地面,可滲透率不低于40%,公共綠地中的下凹式綠地率不低于10%。建成區新建、改建、擴建城市排澇泵站及新整治城市河道設計暴雨重現期應達20年以上,建成區中心區域內澇防治設計暴雨重現期應達50年以上,力爭實現“小雨不積水、大雨不內澇、暴雨不成災”目標。